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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

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

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
1. 犯罪情节轻微 :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,根据《刑法》第13条,可以视为犯罪情节轻微,不认为是犯罪。

2. 追诉时效期限已过 :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,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5年;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10年;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15年;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20年。

3. 特赦令免除刑罚 :依据宪法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,一经特赦,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。

4.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:依照《刑法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如侮辱、诽谤案(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),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,虐待案和侵占案等,没有法定人员告诉,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,不得追究刑事责任

5.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 :如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,追究刑事责任已无意义,因此不予追究。

6.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: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,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,不予追究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,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。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有罪判决,但免除其刑罚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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